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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/07/04(一)10:30

地點:信義威秀十三廳 

出席:郭笑芸(導演) 

紀錄:施佳吟 

攝影:林佑儒、 張孟婷 

 

Q1導演前作《最遙遠的愛》採用受暴者角度,但這次則反過來以男性施暴者的角度去紀錄,請問您在這兩者之間的觀察及感受? 

A1心情當然是五味雜陳。拍《最遙遠的愛》的時候,我覺得狀況不太對,拍完並沒有出一口氣的感覺。一開始想拍《最遙遠的愛》,是因為自己是女性,而且的確有百分之九十的受暴者都是女性,所以自然想以女性角度出發。但在拍攝過程當中,發現感情的事、家庭的互動其實都非常複雜,再加上台灣及華人社會的溝通本來就比較少,也沒有教我們親密關係與親子互動該怎麼做。而家暴事件當中,其實女生也有很多問題,所以讓我就去思考男生施暴的原因是什麼?於是透過他們的角度,去呈現家庭互動的全貌。這次我進入環境的速度比較快,因為有輔導團體的幫助,以及林老師的事前教育。我很訝異他們面對鏡頭都非常坦然,可能因為他們被規定要上課,也已經承認自己是施暴者。拍到後來,我發現原來他們小時候都是家暴的目睹兒,這也成為我第三部影片的主題,預計年底會完成。我也因此觀察到家暴的傳遞是這麼樣地明顯,尤其我接觸到的案例,百分之百都是被父母從小打到大的孩子。不管再怎樣宣傳,家暴情形還是不斷會發生。我覺得家庭和婚前教育可能更重要,但我們目前還沒有這種東西,這也是我三年拍攝期間很深刻的體會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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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我的社工朋友說,其實男生也可以撥打家暴求救專線。雙方一起接受諮詢很需要,然而現在法律上似乎沒有這樣的相關制度。

A2妳完全講到重點!有些施暴者就反映上課沒用,就算回家想練習老師教的方式,另一半也不願意配合。老師會教如何躲開暴力,以及情緒控制,他們也真的都有用到,但是效用在哪?變成一個禮拜只施暴一到兩次嗎?如果依<家庭暴力防治法>,雙方一旦告上法庭,男女就是分開了,沒有合在一起協調,而且通常只有女方有社工陪同,因為社工人力非常不足。一旦打上官司,目的就是要贏,上了法庭就等於是撕破臉了,等聽完法庭裡的那些話之後,怎麼還能夠坐下來好好談呢?這可能都是內政部和教育部要好好思考的地方。紀錄片只能看見一點點真相,其實還有很多性、精神和語言暴力的例子,但我們只能看到最簡單,用拳頭去解決的暴力。這是我拍這麼久紀錄片,所發現到一個很侷限的地方,但紀錄片還是可以讓我們看到社會上一些真實的面向,也可以提供社工、官員在運用資源與擬定政策時,一些思考的改變與幫助。所以我一直想將這三部影片合在一起,然後開始從事比較深入的社會教育工作,目前的想法是這樣。

 

Q3請問本片還有沒有其他播放管道?

A3影片的版權目前屬於內政部,只提供給他們內部家庭暴力防治網絡的成員觀賞,尚未有系統去規劃放映。這讓我有點著急,因為片子拍了就是要用,雖然不盡完美,但希望可以達到一些直接效用。可能會在第三部片完成之後,再幫忙想想有什麼更好的播放方式。現在暫時可以向家暴防治會索取,但僅限於上課跟團體使用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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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現在的放映,是您自己帶著影片到現場嗎?

A4現在多是縣政府帶著片子到社會處、地檢署或是給法官看,沒有開放給一般民眾。會在影展播放,是因為影展觀眾的性質比較不一樣,裡面比較沒有八卦的社會人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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